目前,在国内以往种植义齿临床应用的病例报告中,尚未形成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并能与国际接轨的成功评价标准。我国在1995年在珠海召开的全国首次种植义齿研讨会上,在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通过充分讨论提出以下口腔种植成功评价标准:
1、做出来的种植牙外表美观。
2、牙龈炎可控制。无与种植体相关的感染。
3、对邻牙支持组织无损害。
4、咀嚼效率达七成以上。
5、种植体在行使支持和固位义齿功能的条件下,无任何临床活动度,功能好。
6、垂直方向的骨吸收不超过种植手术完成时植入在骨内部分长度的1/3(采用标准投照方法X光片显示)。横行骨吸收不超过1/3,种植体不松动。
7、种植后无持续损疼痛、麻木、感觉异常等症状,自我感觉良好。
8、放射学检查时,种植体周围骨界面没有透影区。
以上标准中任何一项未能达到均不能视为成功。按上述标准,五年成功率达到九成左右,十年成功率要达到八成以上。一个种植系统或一个实施种植义齿治疗的单位达到上述标准,才能被认为有开展此项业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