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患有红斑狼疮的患者来说,除了要积极的配合医生进行治疗之外,在日常生活中的护理,也是对这种疾病非常重要的治疗方法,所以患者们一定要注意,做好日常生活中的护理工作,为帮助患者们尽快的康复,我们今天就来详细的总结一下对红斑狼疮的护理方法。
患者心理护理
1、要体贴病人疾苦,做好思想开导工作,解除患者恐惧心理和思想压力,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2、向患者普及狼疮知识,帮助患者正确对待疾病,积极配合治疗。
3、重症患者应卧床休息
4、发热时,按发热病人常规护理,避免受凉,积极预防并治疗感冒。
5、不宜晒太阳,室内阳光过强时,应挂窗帘。禁用紫外线等光性疗法,或服用感光药物和食品,如中药补骨脂和蔬菜中的芹菜等。外出要打遮阳伞,戴遮阳帽,穿长袖上衣和长裙、长裤。
6、长期应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者,应注意副作用的出现,积极预防并及时治疗各种病毒、细菌感染。
7、生活要有规律,保持乐观情绪和正常心态,避免过度劳累。
8、给予优质蛋白、低脂肪、低盐、低糖、富含维生素和钙的饮食。忌食海鲜及辛辣食品,戒除烟酒。
红斑狼疮妊娠生育注意事项
1、注意卵巢功能保护,慎用卵巢毒性药物
环磷酰胺(CTX)和雷公藤制剂是治疗SLE的常用药物,疗效肯定。但是,两者对性腺的毒性反应比较突出,临床上导致卵巢衰竭的并不少见,一旦出现闭经,即使及时停药,也有部分病人不能恢复月经。因此计划妊娠生育的SLE患者,临床上应慎用CTX和雷公藤制剂,应用时要注意月经变化,定期检查性激素水平,发现异常变化,及时调整治疗,避免发生不可逆的卵巢功能衰竭。
2、掌握妊娠时机
妊娠、生育曾经被列为SLE患者的禁忌,因为妊娠、生育常常导致SLE的复发或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随着SLE疗效的改善,多数SLE患者病情缓解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但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掌握好妊娠生育的时机。SLE患者妊娠的时机主要取决于SLE病情活动情况,在疾病控制后可按计划怀孕,绝大多数能安全度过妊娠生育期。但病情活动伴有心、肺、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病变者均属妊娠禁忌。
患者开始妊娠时SLE病情即处于活动期较病情稳定者更易于复发。一般主张无重要脏器受累,病情稳定1年以上,泼尼松用量每日小于10mg,且免疫抑制药(如CTX、甲氨蝶呤、雷公藤等)停用半年以上,可以考虑妊娠。原来有抗磷脂抗体阳性者,最好等抗磷脂抗体阴转3个月以上才怀孕,以减少流产的发生。
3、严密监视,恰当用药
SLE患者妊娠期间,有必要在风湿科和产科共同随访,严密监视,避免过劳或感染。如果病情不稳定,可应用泼尼松治疗。泼尼松通过胎盘屏障时被灭活,只要剂量在30mg/d以下,对胎儿发育无明显影响。而地塞米松则可以通过胎盘屏障直接影响胎儿,所以妊娠期SLE患者不应该使用地塞米松。反复流产的SLE患者常与抗磷脂抗体阳性有关,需加小剂量阿斯匹林治疗。
关于红斑狼疮的预防。
一、保持良好的情绪:悲伤忧郁、喜怒无常及情志不畅等不良情绪都会只是患者病症发作或使已有病情加重。所以,患者应保持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协调人体各项脏腑功能,加快疾病治疗过程。
二、加强身体锻炼:病情活动期患者要进行卧床休息,在稳定病情后可参加适当的社会活动,从事轻体力劳动,但应避免身体过度劳累。红斑狼疮生活预防适当进行身体锻炼,可有效提高身体免疫力和疾病抵抗力,进而减少疾病发生可能。
三、预防各类疾病:红斑狼疮生活预防应注意日常天气的变化,防止感冒的发生,积极防治各类感染病症。感冒及急性扁桃腺炎、肺部感染和肠道感染等各种感染容易诱发红斑狼疮发作且加重患者病情。
四、避免日常阳光照射: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患者存在光过敏现象,所以在外出时应格外注意,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皮肤,以免造成皮肤损伤。此外,还应减少容易诱发光敏感的食品及药物使用,如香菇、芹菜等。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只要能够改变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适当的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自身的抵抗能力和免疫能力,积极地对各种疾病做好预防工作,做好防寒保暖的措施啊,避免长时间的太阳照射,就可以让自己远离红斑狼疮这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