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皮肤病常见为皮脂腺疾病,如痤疮,玫瑰痤疮(酒糟鼻)等;皮炎湿疹类疾病,如脂溢性皮炎,面部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等;感染性疾病,如脓疱疮,扁平疣等;有时会因长期外用皮质激素而产生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医生提醒:一旦患病,必须及时医治。
注意事项
1.按照医嘱用药,停用其他任何外用药物。
2.停用可疑面部护肤或化妆品,如洗面奶、肥皂等。
3.任何外用药物(包括治疗药物)都可能引起局部刺激或过敏,因此,用药时宜先选择局部少量使用,观察12~24小时后,若无刺激症状,才可逐步扩大使用范围。
4.如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灼热、刺痛、瘙痒、红肿加重等症状,应暂停外用药物,及时来院复诊,以明确症状加重的原因。
5.日晒、搔抓等刺激及某些化学物质可使原有皮肤病加重,所以用药后应少晒太阳,少看电视,减少外出活动,避免搔抓及用热水等刺激,避免面部接触花粉、粉尘等,必要时戴口罩、围巾等。
6.外用药物剂型不同其使用方法也不同。溶液湿敷需5~6层纱布,浸湿以不滴水为度,每日2~3次,每次30~60分钟;霜剂、软膏和凝胶应薄薄地在皮损处涂一层,每日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