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是任何的女性都会患上的一种恶性肿瘤疾病,一般年龄越大患病的几率就会越高,那么乳腺癌的患者在进行治疗后怀孕了怎么办呢?虽然这种几率不多,在临床少也比较少见,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妊娠期患有乳腺癌怎么办?
妊娠哺乳期乳腺癌的治疗同于乳腺癌的一般处理原则,所特殊的是如何处理抗癌治疗与妊娠、哺乳的关系。
一般的原则是:
一、妊娠期乳腺癌
1、在妊娠末期(孕期28周以后),可在剖宫产或分娩后再进行乳腺癌的抗癌治疗。在胎儿出生前应尽量避免应用对胎儿有影响的抗癌治疗。
2、妊娠早、中期,应及时终止妊娠,及早接受抗癌治疗。如果患者坚持拒绝终止妊娠,可以考虑先期采用乳腺癌单纯手术治疗,必要时可以考虑应用放疗,抗癌化疗会影响胎儿发育造成畸形,列为禁止。
3、乳腺癌治疗后要求生育时,为了避免发生抗癌药物对胎儿致畸的问题,应在抗癌治疗完全停止后再间隔2年以上时间为好。
二、哺乳期乳腺癌
一旦乳腺癌诊断确立,应立即停止哺乳。回乳时忌讳用女性激素或芒硝热敷,以防止癌细胞转移和扩散。可用中药:生麦芽60g,炒麦芽60g,沏茶频饮,一般在1周内可以达到回乳的效果。回乳后,即可接受乳腺癌治疗。个别病人可在回乳期接受手术前化疗。
以上就是关于妊娠期和哺乳期患有乳腺癌的患者的处理方法,在妊娠期往往比其他时期的乳腺癌患者的病症更难以控制和治疗,癌细胞扩散的也更加快速,所以在妊娠期患有乳腺癌最好终止妊娠尽快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