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中我们常见到许多新生儿由于母体感染梅毒导致一出生就患有先天性梅毒,虽然说对于先天性梅毒的婴儿患者治愈的希望不是很大,但是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会尽最大努力进行救治的,下面的话描述下如何治疗先天性梅毒患者。
对患早期梅毒的怀孕妇女建议给予2剂240万u的苄星青霉素G肌注(每周每侧臀部各注射120万u)。对患晚期梅毒或神经性梅毒的非妊娠病人应作随访性治疗。有时这种治疗后可发生严重的Jarisch-Herxheimer反应,导致自发性流产。对青霉素过敏者,可在脱敏后给予青霉素治疗。在适当治疗后3个月,大多数病人的血清学试验为阴性,6个月后几乎所有病人均为阴性。由于红霉素治疗对母亲和胎儿均不适宜,故不建议使用。禁用四环素。
对早期先天性梅毒(确诊或怀疑病例),1998年的CDC指南建议给予水溶性青霉素G,每次50000u/kg,每12小时静注1次,生后7日内连续使用,然后增加至每次50000u/kg,每8小时静注1次,再用3日,总疗程为10日。如果不能作静注,可给予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次50000u/kg,每日1次,总疗程为10日。但是肌注不能达到足够的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药物浓度,产生疼痛和肌注困难(因为肌肉量少),并可引起无菌性脓肿和/或普鲁卡因毒性。对于脑脊液检查正常,没有其他疾病的活动性体征(如长骨X线检查阴性,全血细胞计数正常),在宫内接受或未接受标准青霉素治疗的婴儿,可给予单剂苄星青霉素G50000u/kg肌注,或在随访期间内分次肌注。对没有接受过任何治疗的母亲,许多专家更愿意采用10日全程治疗。如果还没有发生严重的损害,预后通常良好。对母亲和其他感染家属也应进行治疗。
对新发现的婴幼儿和儿童先天性梅毒,在治疗开始前先作脑脊液检查。因为尚未建立适宜的缓和剂量治疗方案,CDC建议对任何患晚期先天性梅毒的儿童,给予水溶性结晶青霉素G20万~30万u/(kg。d),分4次静注(达到成人剂量),共治疗10日。许多病人未恢复血清学检查阴性,但是有抗体效价(如VDRL)下降4倍。对间质性角膜炎用皮质类固醇和阿托品滴剂治疗;并应请眼科专家会诊。对神经性耳聋的患儿,用青霉素加一种皮质类固醇治疗可能有益;如强的松0。5mg/(kg。d),分次口服,治疗1周,接着0。3mg/(kg。d)治疗4周,然后在2~3个月内逐渐减量。对患儿进行长期监督,对其接触者也应随访观察。
总之的话对于先天性梅毒患者最好的方法就是预防患有梅毒的女性尽量不要在感染期进行生育的,那样的话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下一代的负责,这种的话是需要广大人民进行学习和理解才能做到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