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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癌的早期征象

导读:第第三类皮肤癌是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其特点有四:①暴露于阳光的部位,诸如头、颈、手背、胸、背部等,如系突性生长物,且长久不消失,此时便要对此引起注意。

皮肤癌如能在其早期阶段被患者发现,是可以百分之百治愈的,如不能极早发现则会致命。因此,早期发现皮肤恶变的征候有其特殊的意义。这里就介绍一下皮肤癌的早期特征以及自查方法。

第一类皮肤癌是恶性黑瘤,其特征有四:

①不对称。形状不对称的痣,如果表面又不平滑者要引起注意。

②边缘粗糙,有时还会有裂缝,这与正常的黑痣边缘平滑刚好相反。

③颜色多具有混合色,特别混有棕色或墨黑色,有时也混有红、白及蓝色。

④多大于1/厘米。

第二、第三类皮肤癌是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其特点有四:

①暴露于阳光的部位,诸如头、颈、手背、胸、背部等,如系突性生长物,且长久不消失,此时便要对此引起注意。对长久不消失的暗疮也应提高警惕。

②出血状况。这两类皮肤癌只需经轻微刺激就会出血,而一般的皮肤疾病多数无此特征。

③结痂状况。如果皮肤无缘无故结痂,特别是结痴之后长期不消失者,要引起高度注意。

④对于皮肤表面呈鳞状并有分泌物或表面硬结或破溃不愈的要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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