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鼻咽癌放射治疗过程中或结束时常会出现放射性皮炎,其表现为照射野局部皮肤因为毛细血管扩张而出现红斑,进而出现色素沉着;小血管内微血栓形成导致局部缺氧及继发细胞损伤、死亡,出现脱皮、脱发、溃疡、出血、坏死,或者因液体潴留而出现水肿,严重者甚至会出现经久不愈的溃疡。
根据患者因放疗而表现出的放射性皮炎的严重程度,临床上将其分为5度,分别为0度、Ⅰ度、Ⅱ度、Ⅲ度、Ⅳ度,其具体表现分别如下:
0度:即无表现出任何症状或不适感。
Ⅰ度:症状较轻,可表现为皮肤滤泡样暗红色斑块或少量脱发或干性脱皮或出汗减少等。
Ⅱ度:在前一度的基础上可表现出皮肤触痛或鲜色红斑或片状湿性脱皮或中度水肿。
Ⅲ度:表现为皮肤褶皱以外部位的融合性湿性脱皮或凹陷性水肿。
Ⅳ度:表现为皮肤溃疡、出血及坏死,并伴有疼痛。
不过大多数患者因放疗而引起的急性放射性反应通常很轻,并且限于小范围内一般0度~Ⅱ度之间的症状,通常持续数周便可消失或缓解,在完成放疗3~4周便可形成血痂。Ⅲ度以上患者,消退时间则需要数周至数月之间,不过受到放射影响处的皮肤可能永远无法恢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