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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猝死的急救办法 心脏猝死的具体临床表现

导读:一些暂时的功能性因素,如心电不稳定、血小板聚集、冠状动脉痉挛、心肌缺血及缺血后再灌注等使原有稳定的心脏结构异常发生不稳定情况。

一、心脏猝死的病因

心脏性猝死是指急性症状发作后1小时内发生的以意识突然丧失为特征的由心脏原因引起的自然死亡。1979年国际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学会以及1970年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猝死为: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者情况24小时内发生的意外死亡。目前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猝死的时间限定在发病1小时内。其特点有三,①死亡急骤,②死亡出人意料,③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近年来,我国随着心血管病发生率的增高,心脏猝死的发病率也明显增加。

心脏性猝死者绝大多数患有器质性心脏病,主要包括冠心病、肥厚型和扩张型心肌病、心脏瓣膜病、心肌炎、非样硬化性冠状动脉异常、浸润性病变、传导异常(QT间期延长综合征、心脏阻滞)和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等。另外,洋地黄和奎尼丁等药物中毒亦可引起。大多数心脏性猝死则是室性快速心律失常所致。一些暂时的功能性因素,如心电不稳定、血小板聚集、冠状动脉痉挛、心肌缺血及缺血后再灌注等使原有稳定的心脏结构异常发生不稳定情况。某些因素如自主神经系统不稳定、电解质失调、过度劳累、情绪压抑及用致室性心律失常的药物等,都可触发心脏性猝死。

二、心脏猝死的具体临床表现

心脏性猝死的临床过程可分为4个时期:

1.前驱期

在心脏性猝死前的数天或数周,甚至数月可出现胸痛、气促、乏力、软弱、持续性心绞痛、心律失常、心衰等症状,但有些患者亦可无前驱症状,瞬即发生心脏骤停。

2.终末事件期的表现

由于猝死原因不同,终末事件期的临床表现也各异。典型的表现包括:严重胸痛,急性呼吸困难,突发心悸或眩晕等。若心脏骤停瞬间发生,事先无预兆,则绝大部分是心源性。在猝死前数小时或数分钟内常有心电活动的改变,其中以心率加快及室性异位搏动增加最为常见。因室颤猝死的患者,常先有室性心动过速。另有少部分患者以循环衰竭发病。

3.心脏骤停期

心脏骤停的症状和体征如下:①突然的意识丧失常或抽搐、可伴有惊厥。②大动脉(颈动脉、股动脉)搏动消失,脉搏扪不到,血压测不出。③听诊心音消失。④叹息样呼吸或呼吸停止伴发绀。⑤瞳孔散大。

4.生物学死亡期

心脏骤停发生后,大部分患者将在4~6分钟内开始发生不可逆脑损害,随后经数分钟过渡到生物学死亡。心脏骤停发生后立即实施心肺复苏和尽早除颤,是避免发生生物学死亡的关键。

三、心脏猝死的急救方法之基本生命支持

(1)开放气道一旦确诊心脏骤停,立即就地进行心肺复苏,同时呼救。将患者仰卧于硬板床或地上,松解衣领、裤带,使头偏向一侧,清除口腔内异物,如假牙、粘液和呕吐物等。一手置于患者额部,另手抬举下颌,使其头部后仰,颈部伸直,避免舌下坠阻塞气道。

(2)人工呼吸迅速确定呼吸是否停止。如无自主呼吸,即行口对口人工呼吸。用手捏住患者鼻孔,深吸气后贴紧患者口唇外缘用力吹气。先吹气2次,每次1000~1250ml。在人工呼吸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患者的胸廓运动,参照其胸廓起伏情况控制吹气量。避免发生胃胀气而导致胃内容物反流。如患者出现胃胀气,应将其侧转并压迫上腹部,排出胃气后继续进行心肺复苏。

(3)胸外按压检查颈动脉搏动,如动脉搏动消失,立即胸外按压。操作者两手掌重叠交叉置于患者胸骨中下段,双肘关节伸直,利用身体重力有节奏地垂直向下按压,将胸骨下段压下4~5cm为宜,按压后放松,使胸廓复原。按压频率约80次/分左右,同时观察有无颈动脉搏动。按压部位不宜过高或过低,切忌按压胸骨下剑突处。按压节律均匀,切忌用力猛击造成胸骨或肋骨骨折和血、气胸等并发症。胸外按压连续进行,直至心跳恢复。如需描记心电图、心内注射或更换操作者,间断时间不宜超过15秒。

(4)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同时进行如一人进行心肺复苏时,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之比约为15:2,如三人进行心肺复苏则约为5:1。

四、心脏猝死的急救方法之高级基本生命支持

(1)尽早应用简易人工呼吸器经面罩加压给氧并准备气管插管、简易呼吸器和呼吸机。气管插管操作应迅速、熟练,争取30秒内完成,以免延误抢救。护士应迅速备齐吸引器等,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

(2)建立静脉通路及时输注各种抢救药物。一般选前臂静脉,切忌因静脉穿刺导致心肺复苏中断。一些患者因周围静脉塌陷而穿刺难以成功,可选用颈外静脉或股静脉插管。有些药物如利多卡因、阿托品和肾上腺素等可经气管套管内滴入。

(3)尽早心电监护和心电图检查以明确心律失常的类型,并监护心率及心律变化。

(4)抗心律失常的治疗主要包括药物、电击复律及人工心脏起搏。

1)常用药物包括(a)利多卡因为治疗室性心律失常首选药物,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室性心律失常。(b)普鲁卡因胺用于利多卡因治疗无效的室性心律失常。(c)溴苄铵用于上述两种药物无效、电击复律失败的室性心动过速及心室颤动。(d)阿托品用于伴血液动力学障碍的窦性心动过缓、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心室停搏的治疗。(e)异丙肾上腺素用于阿托品无效的心动过缓或心室停搏。(f)肾上腺素用于心室颤动、心脏停搏和电一机械分离。(g)碳酸氢纳对心脏骤停的治疗作用尚不明确,宜在进行心肺复苏、除颤、改善通气及药物治疗后应用。药物治疗应严格掌握剂量、输注浓和速度;同时密切监护心率、心律及血压变化,观察药物疗效,如生命体征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医生。

2)电击治疗用于心室颤动和室性心动过速,前者以非同步电击除颤、后者以同步电击复律。操作时将两电极板均匀涂满导电糊,分置于胸骨右缘第二肋间及心尖部或分置于左胸前后。初始电能量约200J,一次电击无效可增大能量再次电击,但不宜超过360J。心室颤动能否转为窦性心律,往往取决于心室颤动出现至电击除颤的时间间隔,切忌延误除颤时间。

3)人工心脏起搏适用于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心动过缓或心室停搏者。安置人工心脏起搏器的护理详见有关章节。

4)增加心排血量,维持血压常用药物包括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多巴酚丁胺、阿拉明和钙制剂等。静脉滴注时,须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及滴注速度。去甲肾上腺素药液切忌外漏,以免引起周围组织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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