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如果没有监护人监护那怎么办
如果家里有精神病人,偏偏病人的监护人纷纷离世,这样一来病人就失去了监护人,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精神病人的情绪不稳定,需要监护人无微不至的照料,所以无法定监护人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那么应该由哪些人承担期监护人的义务呢?
无法定监护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定监护人
第十七条【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什么是精神病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精神病人是一种以精神无能,行为异常为主要特征的疾病,无论采取任何办法,精神病人始终无民事能力,也就无法成家立业,越来越多的研究认为,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是出生前与生俱来的疾病,是遗传因子(基因)发生了改变而引起的神经疾病,遗传因子为什么会发生改变,有研究认为可能是受精卵着床至形成脊椎时严重缺乏营养所致。
由于先天多基因发生改变而引的丘脑、大脑功能紊乱及病变而发生的感觉、记忆、思维、感情、行为等方面表现异常的疾病。所以药物只能治标不能治根,药物根治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疾病的主帅是基因。
【症状】精神病是由于多基因缺失或重叠而引起的丘脑、大脑功能的紊乱,而导致患者在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常见的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不同类型的精神病具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精神病多在青壮年时期显病,有的间歇发作,有的持续进展,并且逐渐趋于慢性化,致残率高,难以完成对家庭和社会应担负的责任。但是,如果早期发现、及时就医,患者可以在药物的辅助下,能勉强地生活、学习与工作。
《精神卫生法》立法工作的学者卓小勤先生说:所谓“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其实是人们认识上的一个误区,法律并没有这样规定。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行为,才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精神病人在非发病的状态下,打人杀人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大多数的精神病人是出生缺陷和先天遗传、个性特征及体质因素、器质因素是其中一少部分。
三、精神病患者有什么危害性
被害妄想:这是所有精神病人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多数病人采取忍耐、逃避的态度,少数病人也会“先下手为强”,对他的“假想敌”主动攻击。对此,最重要的是弄清病人的妄想对象,即:病人认为是谁要害他。如果病人的妄想对象是某个家里人,则应尽量让这位家属远离病人,至少不要让他与病人单独在一起。
抑郁情绪:精神病病人在疾病的不同时期,可能出现情绪低落,甚至悲观厌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相当一部分自杀成功的病人,是在疾病的恢复期实施自杀行为的。病人在精神病症状消除以后,因自己的病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不能正确对待升学、就业、婚姻等现实问题,感到走投无路,因此选择了轻生。对此,家属一定要防患于未然,要尽早发现病人的心理困扰,及时疏导。
极度兴奋:病人的精神症状表现为严重的思维紊乱、言语杂乱无章、行为缺乏目的性,这类病人也可能出现自伤或伤人毁物。由于病人的兴奋躁动是持续性的,家属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一般比较容易防范。家属要保管好家里的刀、剪、火、煤气等危险物品,但最根本的办法,是使用大剂量的、具有强烈镇静作用的药物来控制病人的兴奋。
药源性焦虑:抗精神病药的副作用之一是可能引起病人莫名的焦躁不安、手足无措,并伴有心慌、出汗、恐惧等。这些表现多是发作性的,多数发生在下午到傍晚时分,也有的病人在打长效针以后的2到3天内出现上述表现。这种时间上的规律性,有助于家属判断病人的焦虑情绪是否由于药物所致。
四、精神病的一般治疗方法有哪些
药物治疗
主治: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癫痫。
西药方:齐拉西酮、氯氮平、奋乃静、氯丙嗪、利培酮、氟*醇、富马酸喹硫平、舒必利、曲美托嗪、奥氮平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不断增大,我国精神病患者是逐年增多,目前我国有精神病患者1亿人,精神病多在青壮年时期发病,有的间歇发作,有的持续进展,并且逐渐趋于慢性化,复发率高、致残率高,如不积极治疗,可出现精神衰退和人格改变,不能适应社会生活,难以完成对家庭和社会应担负的责任。
心理治疗
传统观念认为,精神病是不可治愈的,一旦患上精神病,只能长期服用药物来维持正常的精神状态。随着社会的发展,通过心理疗法可以彻底治疗部分精神病,在北京等地,部分对精神病有深入研究的心理咨询机构已经可以通过心理治疗帮助病人彻底治愈精神病。
饮食疗法
食疗,又称食治、饮食疗法,又称食疗、食治,系利用各种食物经过特定工艺加工制成食品,通过食用达到治疗和预防疾病的目的。西医和中医均有食疗。西药食疗通过膳食补充或控制各种营养素摄入,达到治疗营养缺乏性疾病或与营养有关的疾病的目的。而中医食疗则是利用食物或药食两用药物按照中医理论严格配伍,并用特定炮制工艺制成食品,通过扶正祛邪、调整阴阳而达治疗疾病之目的。中医的食疗比西医食疗内容更加丰富,范围更加广泛它不仅包括西医学中的营养疗法,还包括诸如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消食除积、补精益气等治疗作用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