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胃癌患病率比西方高,遇有消化不良伴报警症状时,应作进一步检查。要重视肿瘤家族史,年龄以40岁以上作为参考,但应密切结合临床。对有明显情绪因素或心理障碍的患者,应及时进行有关检查,这对明确诊断和解释病情更为有利。
如患者无上述情况且一般情况良好,或以往已接受过有关检查,最近症状又复发,或暂不能接受有关检查时,可采用经验治疗。经验治疗应结合消化不良的症状特点及症状和进餐的关系,推测其可能的病理生理基础。
健康人的消化间期胃十二指肠运动表现为特征性的移行性复合运动(MMC),其中MMC Ⅲ期正常,但餐后胃内食物分布异常。餐后胃底松弛损害或对扩张的感觉异常可能与早饱有关。约50%FD患者的胃、十二指肠对机械性刺激高敏,这可以解释FD患者进食量虽少,但很容易出现上腹饱胀症状。此外,十二指肠动力紊乱引起的十二指肠酸清除降低与恶心有关。FD患者在空腹时出现症状的基础可能是其MMC 活动异常,包括MMC III期出现次数减少、MMC II期动力减弱及十二指肠胃反流等,这些可以解释有些患者空腹时就有症状,餐后不减轻甚至加重。患者常不敢多进食,以免加重症状。
注重进餐和消化不良症状的关系有助于判析消化不良的病理生理基础,即是酸相关性疾病还是动力相关性消化不良。食物能缓冲胃酸,使胃pH值上升,因而能减轻胃酸刺激引起的症状。如患者空腹时上腹不适、疼痛或发胀,进餐后减轻,很可能是酸相关性疾病。如患者在进餐后出现上腹部不适、疼痛、早饱和上腹胀等症状,而空腹时无症状,或空腹时也有症状,餐后加重时,应注意有无过多或不当进食,以致出现胃消化负荷加重或出现不符合胃消化生理的情况。如无食物因素,上述症状可视为胃动力障碍相关性消化不良。其病因可能是器质性疾病或FD。对以上情况,建议选择抗酸剂或抑酸剂治疗酸相关性疾病,选用促动力剂治疗胃动力障碍相关性消化不良。服药时间为2周,如症状减轻或消失,则进一步支持以上判断;如无效,则建议作进一步检查。
诊断标准(1)有上腹痛、上腹胀、早饱、嗳气、恶心、呕吐等上腹不适症状,至少持续4周或在 12 月中累计超过12周
(2)内镜检查未发现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糜烂、肿瘤等器质性病变,未发现食管炎,也无上述疾病病史;
(3)实验室、B超、X线检查排除肝胆胰疾病;
(4)无糖尿病、肾脏病、结缔组织病及精神病
(5)无腹部手术史。对科研病例选择还需将同时伴有肠易激综合征者除外,以免影响研究的可比性;经定期随访未发现新的器质性病变,随访时间1年以上。
(6)鉴别诊断:需要鉴别的疾病见诊断标准所列。其中要特别指出的是,以往将有烧心、反酸症状而胃镜检查未见有反流性食管炎者列为反流型的FD ,现已将这部分患者归为内镜检查阴性的胃食管反流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