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河南洛阳市个别县先后发生多起家庭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造成14人中毒、2人死亡事件,1日,河南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提醒群众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慎防中毒。
据河南省卫生厅通报,7月22日中午,栾川县狮子庙奥兴铁矿公司3人食用自采蘑菇后陆续发病,其中2名男性患者死亡。7月25日,洛宁县长水乡5人在工地集体就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之后,嵩县、汝阳也陆续报告毒蘑菇中毒病例。
据河南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孙家振介绍,野生毒蘑菇大多长在山区,在外观上与可食用蘑菇非常相似,不能以是否有虫蛀或花纹等外观进行鉴别。毒蘑菇中毒没有特效解毒药,毒素损害肝、肾等器官,死亡率极高。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河南省卫生厅呼吁广大群众特别是山区群众一定做到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慎防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