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全国首例食品包装质量安全消费维权案在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一审宣判。北京金源丽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东来顺金源饭庄店、老边饺子馆金源店因销售劣质有害餐盒被判10倍赔偿餐盒费用共220元。
今年3月3日,北京凯发环保咨询中心员工先后在老边饺子馆金源店和东来顺金源店购买员工午餐,并分别购买了若干餐盒用于分装。他们随后把两批餐盒送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检测,得出蒸发残渣中的乙酸、正乙烷严重超标的结论。因此该中心将北京老边饺子馆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金源丽餐饮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购买餐盒的费用并10倍赔偿、并给付检测费、公证费、人身健康损失费等共6700余元。
昨天下午3点,法官马克力宣读了此案判决书,法院认为,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而老边饺子馆和金源丽公司作为餐饮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安全的餐具、餐盒供顾客使用,并应当保证使用和出售的餐盒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据此判令老边饺子馆赔偿餐盒费5元,10倍赔偿金50元;判令金源丽公司(东来顺金源店)赔偿餐盒费15元,10倍赔偿金150元。
马克力法官告诉记者,原告主张的检测费、公证费,未在举证期内提供证据证明,因此对这部分诉请不予支持。人身健康损失费也因为缺乏法律依据未被支持。
■记者追访
原告
还将提起连锁诉讼
原告北京凯发环保咨询中心主任董金狮对判决并不是很满意,他称将考虑是否上诉。他表示,因为东来顺和老边饺子有很多连锁店,下一步他还会提起连锁诉讼,但是打官司并不是最终目的,他希望通过打官司这种方式,引起社会对环保餐具问题的重视,“只有有关监管部门负起责任查处,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