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狗肉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徐州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李宗芸教授对记者坦言,她的观点是应该保护宠物狗;不杀工作狗;可吃食用狗。
根据有关标准,动物可以分为保护类动物和养殖类动物,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凡是保护类动物三代以内均不可食用,经过正规检疫的养殖类动物是可以食用的。猫和狗有许多品种,凡是其中属于保护类品种的,比如观赏性质的猫狗,那肯定是不能予以食用。但如果是属于养殖类品种的猫狗,且经过正规程序,有合法证件的,那应该允许食用。
所以针对《反虐待动物法》中禁止“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这条规定,李院长表示有条件的赞同,只要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保护类猫狗应该禁止屠宰和虐待,当然,养殖类猫狗也要禁止虐待,但应该允许食用,李院长表示很赞同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因此更应该将这条“动物福利”明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