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延吉市民陈女士带着6岁的女儿在延吉市一家大型商场美食城吃“米线”,哪知刚吃一半就在米线锅里发现了一只黑乎乎的小蟑螂,让母女俩大倒胃口。女儿最爱吃“米线”,每到双休日中午,陈女士就带着孩子到该美食城去“过嘴瘾”。13日这天,还没到中午,女儿就吵着去吃“米线”。母女二人来到美食城,服务员满脸笑容相迎,还说最近增加了新的米线材料,包您满意。在服务员的动员下,陈女士给女儿买了一锅带“虾丸”的米线。当孩子吃了一半时,发现米线里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妈妈,是蟑螂!”陈女士仔细一看,一只死蟑螂漂浮在米线锅里的。陈女士叫来服务员处理此事,服务员连忙向陈女士道歉,没等陈女士说话,服务员就将漂浮着蟑螂的汤倒进店里的脏水桶里,并匆匆退给陈女士8元米线钱。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到饭店就餐,店方应该为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负责,发生问题应该予以赔偿。无奈作为“证据”的“蟑螂”已被“销毁”,无法再要求赔偿,陈女士气愤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