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过期的鲜奶怕卖不出去,便在包装上贴“永不过期”的字条。昨日,新洲辛冲街一商店老板因此被罚款500元。
昨日,家住新洲的王先生给儿子买了一包鲜奶过早。儿子喝了一半后,发现包装上竟然贴着“永不过期”的字条。王先生找到老板要求退掉,被老板拒绝。
王先生怀疑该鲜奶已经过期,立即将此情况反映到辛冲工商部门。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商店的柜台上还有几包同样的鲜奶,“永不过期”的字条是用不干胶粘在包装上的。
工商执法人员撕掉字条后发现,该鲜奶将在今年12月31日过期。
商店老板舒某称,字条为其儿子粘贴,因这些鲜奶即将过期,怕卖不出去才这样做的。
经过清点发现,舒某共进了这种牛奶两箱,每包上都贴了字条,其中一箱已经卖出了1/3。工商执法人员责令舒某将所有字条撕掉,对其进行了教育,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