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总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疾病,在疾病面前我们总是显得很渺小又是多么的无助,就像是死胎的出现给很多的家庭都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伤害,那么究竟为什么会出现死胎的现象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它的相关内容吧:
导致胎死腹中的原因
1、母体的疾病:
糖尿病;高血压,不论是怀孕之前就有高血压,或是怀孕引起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败血病,或是其它原因引起的休克。
2、宝宝本身的问题:
染色体异常和先天性畸形;感染:病毒感染或是细菌感染;胎儿免疫溶血疾病;脐带意外:脐带脱出、脐带扭结、期待栓塞;代谢异常。
3、生产过程的问题:
胎儿窘迫或是胎儿窒息等等。
4、胎盘因素:
胎盘早期剥离;胎盘功能不足;过期妊娠;前置胎盘;双胞胎输血综合征;母儿血型不和
5、环境的问题:
环境毒物;药物等等。
“胎死腹中”发生的情形
通常在产检的时候,可利用胎儿心跳监视器以及超声波,检测胎儿的心跳,在胎儿出生之前发现胎死腹中状况。怀孕中期以后的胎死腹中,通常孕妇自己也会感觉到某种异状。最明显的感觉是胎动消失,完全感觉不到胎动。另外的征兆包括子宫不再随着怀孕周数变大,体重没有增加或减轻,但是这两个征兆比较不明显,需要一段时间才会观察出来。由于现在的产妇,大多有规定的产检时间,所以大部分的胎死腹中,都是在产检的过程被发现,另外有部分则是因为宝宝没有胎动,到医院检查时发现的。
胎死腹中的发生率大约是千分之六左右,80%以上是发生在足月之前,一半以上发生在28周以前。由于医学的发达,在生产过程中胎儿死亡的情况现在比较少发生。
“胎死腹中”后的处理
通常确定胎死腹中以后,医师就会进行适当的处理,通常会进行引产。大部分的胎死腹中,都可以经由阴道自然生产,并不需要开刀。如果死胎留在子宫内太久没有处理,会对母体产生不利的影响。通常胎死腹中的时间超过四个星期以上,孕妇就会出现血液凝固功能受损的并发症。
胎死腹中的引产过程和自然产生差不多,但是因为胎儿较小,所以出血的情形会比足月生产小,恢复也会较快。所以如果没有其它的问题,避孕3-6个月,就可以考虑再度怀孕。但是如果有异常的情形,例如高血压或是糖尿病,可能需要经过一番调养以后,再考虑怀孕。
上面这些就是关于为什么会出现死胎的问题的相关的介绍,希望这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有用的帮助,要知道出现了死胎的症状是谁都不想要的结果,所以建议孕妇朋友们一定要按照规定做好产前检查,这样就可以及早的发现问题,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