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是现在妊娠中常见的妇科疾病之一,妊娠合并心脏病给患者和胎儿的威胁是很严重,因此,有妊娠合并症的患者们一定要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以免给自己或胎儿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因妊娠和分娩给心脏的额外负担,可造成心功能进一步减退,甚至引起严重后果。妊娠期总血容量增加,心排出量明显增加,心脏作功高峰在32~34周,心率加快,而且子宫增大,横膈上升,心向上向左移位,都机械地增加心脏负担。分娩期宫缩使心脏排血量阵发性增加,尤其第二产程,产妇屏气,周围血管阻力增加,内脏血涌向心脏,心脏负担最重,原来心功能不全的孕妇,易发生心力衰竭。产后24~48小时,子宫逐渐缩小,多量血液进入体循环,且组织内液体也开始回到血循环,加重心脏负担,也易发生心力衰竭。
妊娠合并症处理原则
①正确估计孕妇能否继续妊娠。心功能Ⅲ~Ⅳ级,有过心衰史、活动风湿、肺动脉高压等均不宜妊娠,应在妊娠12周内行人工流产。
②可以妊娠者应从妊娠早期开始产前保健检查,除查产科情况如胎位、胎心外,根据心脏情况,安排孕妇的工作与生活,避免感冒,纠正贫血,预防和治疗早期心力衰竭,并提前入院待产。
阴道排气
③分娩期。心功能Ⅰ~Ⅱ级可选择阴道分娩,而心功能Ⅲ~Ⅳ级以择期剖宫产为宜,临产后保证供氧,安静,减少屏气,必要时阴道手术助产,产后抗生素预防感染。心功能Ⅱ级以上不宜哺育婴儿。凡属不宜妊娠者,产后严格避孕或行绝育术。
妊娠合并症处理原则
争取阴道分娩,注意预防产后出血和感染。
以上是小编给患者们讲解的关于妊娠合并症的相关知识,希望孕妇们能够对妊娠合并症引起足够的重视。孕妇要想避免妊娠合并症的发生,要及时地到正规的医院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