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小发作。与其他类型相比较,症状表现以头面部表现为主,无肢体强直或阵挛,抽搐微弱而局限,发作时运动现象轻微。可表现为眼球偏斜或上翻、呼吸暂停、眼睑抽动、面部肌肉抽搐、有吸吮吞咽动作、口唇颤动、瞳孔散大、有时伴有异常的哭声或流口水,也可同时伴有肢体的踏车、跨步、游泳等动作。
2、新生儿惊厥多为症状性,常见于产伤、中枢神经系统感染、颅内出血、缺血缺氧性脑病、先天代谢异常、脑发育畸形等。此类疾病原发者比较少见,易留有后遗症,病死率较高,只有少数新生儿惊厥属于特定的癫痫综合征。
3、多灶性阵挛性惊厥。这种惊厥是游走性的,没有固定顺序,发作中阵挛性运动迅速地从这一肢体转移到另一肢体,或从身体一侧转到另一侧,长时间的局灶性阵挛运动在其他部位开始前只限于一个肢体或同侧的上下肢。
4、局灶性阵挛性惊厥。这种惊厥开始起于单侧肢体或一侧面部,并可扩展到同侧其他部位。一般无意识障碍,发作时的脑电图描记可在中央沟附近查到一侧局限性高幅尖波,并可能扩展到同侧半球的邻近区域或对侧。轻微的局限性发作有时不能辨认,如一侧肢体或指的轻微颤动或强直,肢体的奇特动作,如双下肢的踩踏板样动作、上肢的摆钟样动作等。
5、强直性惊厥。表现为全身的伸展和僵硬,伴双眼向上斜视、呼吸暂停,少数呈全身性强直发作。这种型以早产儿较为多见,常提示有器质性脑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