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是Graves病甲亢的致病因素。孕妇的TRAb转运到胎儿可使新生儿患甲亢。在孕期服抗甲状腺药,可使胎儿的甲亢得到治疗。Graves病孕妇所分娩的新生儿甲亢只占百分之一到二。
甲亢极严重时,可致胎儿和新生儿心力衰竭,甚至死亡。胎儿甲亢可促进骨发育,使颅缝早期闭合。出生后临床表现为多汗、心率快、呼吸快、腹泻。在新生儿有原因不明的心率快、体重增加不良和低出生体重时,应疑有新生儿甲亢,需进行检查。
Graves病孕妇用抗甲状腺药治疗时,孕妇和胎儿的FT4呈正相关,孕妇的甲亢被控制时,胎儿也不患甲亢。但TRAb值高且生后母亲的抗甲状腺药被中断时,则发生甲亢。测定Graves病孕妇妊娠末期的TRAb值,在-定程度上可预测新生儿是否患甲亢。
Graves病孕妇既往有经外科手术和131碘治疗者,即使甲亢缓解,体内也保留有TRAb,TRAb呈高值时,胎儿也可发生甲亢。这类病例,因FT4不能成为胎儿甲状腺功能指标,易漏诊。用孕妇的甲状腺功能不能推测胎儿是否患甲亢时,如胎儿心率持续超过一定值,则患甲亢的可能性大。
对症处理为保持孕妇甲状腺功能正常,应调整抗甲状腺药的使用剂量,使孕妇FT4值保持在正常值的上限。孕妇有外科手术和131碘治疗既往史,诊断为甲亢时,要给孕妇用抗甲状腺药,如孕妇患甲减,要并用T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