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颅内出血的护理措施
1、严密观察病情注意生命体征改变,如意识形态、眼症状、囱门张力、呼吸、肌张力和瞳孔变化。仔细耐心观察惊厥发生时间、部位,避免漏诊。定期测量头围,及时记录阳性体征并与医生取得联系。
2、保持绝对静卧减少噪声,一切必要的治疗、护理操作要轻、稳、准,尽量减少对患儿移动和刺激,静脉穿刺最好用留置针保留,减少反复穿刺,避免头皮穿刺,以防止加重颅内出血。
3、合理用氧根据缺氧程度给予用氧,注意用氧的方式和浓度。病情好转及时停用。
4、合理喂养根据病情选择鼻饲或吮奶喂养,保证热量供给。
5、准时用药确保疗效。
6、维持体温稳定体温过高时应予物理降温,体温过低时用远红外辐射床、暖箱或热水袋保暖。避免操作后包被松开。
7、保持呼吸道通畅改善呼吸功能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避免物品压迫胸部,影响呼吸。
8、健康教育鼓励坚持治疗和随访,有后遗症时,教会家长对患儿进行功能训练,增强战胜疾病的自信心。加强围生期保健工作,减少异常分娩所致的产伤和窒息。
二、新生儿颅内出血一级的原因
许多血液病、脑血管发育异常及颅内外其他病变均与小儿ICH的发生有关,其病因可以是单一的,亦可由多种病因联合所致。常见于颅脑外伤、新生儿产伤、缺氧常致颅内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白血病、脑肿瘤、晚发性维生素K缺乏症等,也常致颅内出血。
1、脑血管畸形
脑血管畸形是儿童时期ICH的常见原因之一,可分为先天性、感染性与外伤性。先天性脑血管畸形包括血管瘤和动静脉瘘。感染性脑动静脉畸形如颅内细菌性或真菌性动脉瘤,系感染性心内膜炎的感染栓子所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也可导致小儿颅内动脉瘤的发生。外伤性脑动静脉畸形较少见。其他类型的脑血管畸形有毛细血管扩张、海绵状血管瘤、软脑膜静脉及毛细血管的畸形、脑底异常血管网等。
2、血液病
血液病是小儿脑血管病的重要病因,血友病患儿中2.2%-7.4%发生ICH。小儿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例中发生ICH者占10%。其他如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凝血障碍等血液病,以及抗凝疗法的并发症,均可发生ICH。
3、新生儿颅内出血
新生儿颅内出血(NICH)主要发病因素为产伤及缺氧,前者正逐渐减少,后者有增加趋势。其中在<34孕周、出生体重<1500g的未成熟儿高达40%-50%。
4、其他
尚有部分小儿ICH的原因不明,称为小儿特发性脑出血。颅脑外伤、颅内肿瘤、中毒性脑病等,还可因维生素K缺乏症、维生素C缺乏症、肝病、高血压或结缔组织病等其他各种原因所致的ICH。
三、新生儿颅内出血的检查方法有
一、实验室检查
1、血象
出血严重者,可有贫血、血红蛋白、血小板、血细胞比容下降。
2、血液生化检查
生化检查有CPK-BB活性增高,血浆血栓素B2和6-酮-前列腺素比值增高有助诊断,血气分析呈代谢性及呼吸性酸中毒和低氧血症,其他可有间接胆红素增高,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
3、脑脊液检查
在蛛网膜下腔出血及脑室内出血时可阳性,临床常因脑脊液检查发现均匀一致的血性脑脊液而提示蛛网膜下腔出血的诊断,表现为均匀血性,皱缩红细胞,早期脑脊液红细胞数量和蛋白含量增高,部分病例白细胞增高,以后脑脊液变为黄色和葡萄糖降低。但是有些病例脑脊液不呈血性,如对硬膜下出血和脑实质出血诊断没有帮助,且有诱发脑疝可能,因此,腰椎穿刺检查正常亦不能排除本病,且病情危重时不宜进行此操作,因此不能将腰椎穿刺作为IVH的确诊手段。
二、辅助检查
1、颅透照
颅透照对诊断硬膜下血肿,脑穿通畸形或脑积水有一定意义。
2、头颅超声
是诊断IVH的首选方法,床旁连续头颅超声对早产儿IVH的开始时间,出血部位及严重程度提供可靠的信息,而且价廉方便,无须搬动患儿,又无放射线损伤,极低出生体重儿是易发生IVH的高危人群,应常规进行头颅超声的筛查,在生后3天,1周,1个月时各查1次。
四、治疗新生儿颅内出血的方法
对于无明显症状的硬膜下出血患儿,外科手术并不能改善其远期预后,但需临床严密观察,若患儿病情稳定,勿须手术。
一、加强护理
保持安静,减少搬动,头中位或右侧卧位,头肩略垫高30°,保持患儿体温在35.5~36.5℃,出生时即有症状者,宜推迟喂奶,供氧,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控制入液量,宁少勿多,每天50~60ml/kg。
二、控制出血
1、维生素K:可选择使用维生素K11~5mg/次,肌内注射,1次/d,连续3天,也可选择酚磺乙胺(止血敏),卡巴克络(安络血)和血凝酶(立止血),氨甲苯酸或氨基已酸等。
2、输新鲜血浆或全血:每天10~20mg/kg。
3、维生素C:改善血管通透性,有利于止血。
三、抗惊厥
为止血和防止新的出血,应及时止惊,需用抗惊厥药物,原则上选择一种药物,剂量要足,或两种药物交替使用,用药期间经常监测药物血浓度,用药后密切观察,以惊厥停止,安静入睡,呼吸、心率平稳,掌指弯曲有一定张力为度。
1、控制新生儿惊厥首选,首次给以负荷量15~20mg/kg,肌内注射或静脉缓慢注射,如惊厥仍未控制,可每隔10~15min再给5mg/kg,直到惊厥停止,总量可达30mg/kg,惊厥控制后,12~24h开始给予维持量,按每天5mg/kg,分两次静脉或肌内注射,每12小时1次,2~3天后改为口服维持,与安定合用时注意到对呼吸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