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即皮肤恶性肿瘤,根据肿瘤细胞的来源不同而有不同的命名,包括表皮、皮肤附属器、皮肤软组织、周围神经、黑素细胞、皮肤淋巴网状组织和造血组织等。还有一部分是发生在其他组织转移到皮肤的转移性肿瘤。
皮肤癌病因
本病病因尚不明确,其发生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①日常曝晒与紫外线照射;②化学致癌物质,如沥青、焦油衍化物、苯并芘等长期刺激;③放射线、电离辐射;④慢性刺激与炎症,如慢性溃疡、经久不愈的瘘管、盘状红斑狼疮、射线皮炎等;⑤其他:如免疫抑制阶段,病毒致癌物质等。
皮肤癌分型
皮肤恶性肿瘤包括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恶性黑色素瘤、恶性淋巴瘤、特发性出血性肉瘤、汗腺癌、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血管肉瘤等。皮肤癌有原发性癌和由其他部位转移至皮肤的继发性癌。原发性皮肤癌常见的有基底细胞癌、原位鳞癌(鲍温病)、鳞状细胞癌、湿疹样癌和恶性黑色素瘤。
皮肤癌临床表现
皮肤恶性肿瘤有相对容易出血的特点,常见的是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
1.鳞状细胞癌
可由角化病、黏膜白斑及其他癌前疾病转化而来。生长较快,早期即形成溃疡。有的呈结节样、乳状或菜花状,向深部侵犯较小,基底可移动,有的呈蝶状,向深部浸润较明显,破坏性大,常累及骨骼。鳞状细胞癌合并感染有黏稠脓液,伴恶臭、疼痛。鳞状细胞癌的恶性度较高,较易转移,多见区域性淋巴结转移。
2.基底细胞癌
起病时常无症状,初期多为基底较硬斑块状丘疹,有的呈疣状隆起,而后破溃为溃疡灶改变,不规则,边缘隆起,底部凹凸不平,生长缓慢,多单个发生,好发于面颊部、鼻梁及鼻两旁,该肿瘤常无自觉不适,基底细胞癌虽然是恶性的,但转移者极少,先发生边缘半透明结节隆起浅在溃疡,继之渐扩大,可侵袭周边组织及器官,成为侵袭性溃疡。根据其形态和病理变化,可将基底细胞癌分为4型,即结节溃疡型、色素型、硬瘢状或纤维化型和浅表型。
3.恶性黑色素瘤
是恶性度很高、转移很快的皮肤癌。中国人皮肤中的色素较多,对紫外线有较好的防护作用。同时比较注意防晒,因此恶性黑色素瘤在中国比较少见。由于黑色素瘤是黑颜色比较容易发现,所以如果在指甲、甲床、脚心、手心或身体其他部位发现黑色的斑,近期内明显扩大,并容易破溃,或半个指甲发黑,应该及时到医院检查。
4.湿疹样癌
常发生在女性单侧乳房。症状与湿疹相似,呈红色或暗红色的皮肤改变,表面易有渗液或渗血,初发时多在单侧乳晕部,以后缓慢发展,有的乳头可以有溢液。易误诊为湿疹。中年女性、久治不愈的单侧性乳房湿疹应及时去医院检查。
皮肤癌检查
活组织病理检查对皮肤恶性肿瘤的分类以及治疗方法选择极其重要。
皮肤癌诊断
根据临床特征及病理检查可确诊。
皮肤恶性肿瘤的治疗效果与其早期诊断密切相关,应注意高度可疑的早期恶性病变征兆:①经久不愈、时好时犯或有少量出血的皮肤溃疡;②凡日光性角化病出现流血、溃烂或不对称性结节突起等症状;③往日射线照过的皮肤或旧疮疤,窦道处出现溃破或结节突起时;④久不消退的红色皮肤瘢痕,其上显示轻度糜烂时警惕原位癌的可能。
皮肤癌鉴别诊断
应与慢性肉芽肿、特异性和非特异性溃疡、光照性角化症等相鉴别。
皮肤癌治疗
皮肤恶性肿瘤部位浅表,治疗方法较多,如手术切除、放射疗法、冷冻疗法、激光疗法,局部药物物理腐蚀疗法和化学疗法等。化学疗法是适用于和其他治疗合并应用的辅助治疗和晚期姑息疗法。可依据癌瘤的部位、大小、患者全身情况、癌肿的程度等选择应用。治疗原则是去除肿瘤,最大化地保留功能,减少外貌损伤。
1.手术疗法
适用于各期皮肤癌,可采用外科手术将肿瘤全部切除。
2.淋巴结清扫
鳞癌手术切除后的选择性区域淋巴结清扫术很难决定。预防性清扫不是最必需的选择,而应依据患者的年龄、癌的发生部位、浸润程度和癌细胞分化程度作出最佳决策。
3.放射疗法
皮肤恶性肿瘤,特别是基底细胞癌,对放射线十分敏感,对鳞癌中度敏感。本法也适用于已有或可能有淋巴转移的部位,作为手术前后的辅助治疗。
4.化学疗法
是作为治疗皮肤恶性肿瘤的一种全身性辅助治疗。当禁忌或不可进行外科手术及放疗时,5—氟尿嘧啶、咪喹莫特(Imiquimod)等可用于低危险性、表浅型基底细胞癌和低危险性的原位鳞状细胞癌(鲍文病)。
5.物理疗法
是应用电凝、电灼、冷冻、光动力疗法或激光来烧灼癌瘤,使之坏死脱落或气化。
6.腐蚀疗法
应用有效浓缩的腐蚀性较强的化学药物作为局部烧灼或涂抹。
皮肤癌预后
皮肤恶性肿瘤如发现和治疗较早较恰当,一般来说,疗效和预后较好,但如已有区域性淋巴结转移者,则预后较差。